一、聘用與待遇
1、到崗履職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縣公務車輛管理服務中心依法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書》
2、本次招聘人員與縣公務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已錄用司勤人員享受同等工資待遇。
二、其他事宜
1、凡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參加考試、考察、體檢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人選缺額依次遞補。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3、本公告由東至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6-7019519(縣公務車輛管理服務中心)
0566-7026272(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監(jiān)督電話:0566-7026613(縣監(jiān)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