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合格者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shù)確定。
面試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體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