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張家界市桑植縣發(fā)展和改革局選調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工作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疾熘攸c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調動。經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審核報縣人社局同意后,按照選調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