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因2名考生放棄審查資格或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根據《廣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第二次遞補人選參加資格復審?,F(xiàn)予以公布如下:
一、第二次遞補名單
序號 | 準考證號 | 姓名 | 報考單位 | 職位 | 職位代碼 |
1 | 20160912010 | 方燕玲 | 廣州市食品檢驗所(廣州市酒類檢測中心) | 檢驗員(1-5) | 21550 |
2 | 20160913024 | 林學勤 | 廣州市食品檢驗所(廣州市酒類檢測中心) | 檢驗員(1-5) | 21550 |
二、時間:2016年10月24日(周一)上午9:00至10:00。
三、地點:
用人單位 | 招考職位 | 職位代碼 | 資格復審地址 |
廣州市食品檢驗所(廣州市酒類檢測中心) | 檢驗員(1-5) | 21550 | 廣州市白云區(qū)三元里大道棠新西街58號五樓,電話86620498 |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考生登陸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份;
(三)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名的考生承諾書(附件1)一份;
(四)《廣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材料清單》(附件2)所列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單面復印,并按材料清單的順序排列)。
所有審核材料的復印件應當場交審查單位留存。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招考單位可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請符合資格復審條件的考生務必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安排
考生憑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原件參加相關職位的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密切關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的相關信息。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人事處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