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 2017年5月舉行。現(xiàn)就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⑵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⑷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⑸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時長
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舉行,共8個批次。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5月13日至16日 ?。ü?批次) | 8:30-12: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五、考務日程
(一)2016年10月1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16年12月5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qū)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2016年11月1日至30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通;報名系統(tǒng)中繳費系統(tǒng)延開至12月5日。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本地區(qū)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shù)。
(三)2017年4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初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四)2017年5月13至16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五)2017年6月6日前,下發(fā)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媒體上公布。
六、其他事項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三)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精心細致做好各環(huán)節(jié)考務工作,確保2017年度全國初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順利平穩(wěn)完成。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