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專項博士生招生計劃
來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閱讀:631 次 日期:2016-10-26 1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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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長城行動計劃》,進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國際化水平,促進學校與國際高水平大學的交流,北航在部分學科試點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招收培養(yǎng)博士生,入選學生分別按照雙方要求注冊入學,達到雙方培養(yǎng)要求者可獲得雙方學位。

一、報名條件

考生須首先報名參加招生學院博士招生選拔,獲得相應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或申請考核、或碩博連讀、或本科直博)的復試資格,之后按照各專項計劃的具體要求參與選拔。此專項我校僅招收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選拔辦法

考生須向招生學院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博士生報名表》(點擊下載),由招生學院和外方高校共同選拔。

北航和外方導師根據(jù)考核結果,共同提出擬錄取意見,通過北航導師所在學院上報研招辦。

三、時間安排

專項計劃復試可以與非專項計劃復試合并組織,也可以單獨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招生學院安排并通知考生。

招生學院在2017年4月30日前向研招辦提交本學院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博士生擬錄取名單。

四、學習方式

錄取考生須于2017年9月份到北航入學報到,學習期間有關要求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及聯(lián)合培養(yǎng)協(xié)議執(zhí)行。

學生須按外方高校要求的時間派出,按合作計劃進行學習和研究,未經(jīng)允許不得中途改變計劃。逾期無故未派出者,取消導師的合作培養(yǎng)資格。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專項博士生招生學院及導師如下:

pdf: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專項博士生招生學院及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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