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報考特警職位的還須加試專業(yè)測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yè)測試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業(yè)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分別占筆試總成績的50%。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3日至4日進行(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特警職位專業(yè)測試時間為2016年12月5日至6日,相關事項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