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深圳市2016年度公開招考緊缺專業(yè)公務員公告》和有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對符合條件的擬錄用人選予以公示(具體名單附后)。
公示時間為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共7天)。公示期間,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委組織部或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7072室,郵編:518040,電話:0755-12333、88128433、88128735,傳真:0755-88101717,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我們將對反映人信息嚴格保密,按規(guī)定對所反映情況和問題認真處理,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經(jīng)調(diào)查反映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擬錄用人員的錄用資格。
公示期滿,未發(fā)現(xiàn)有不予錄用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正式受理擬錄用人員材料。最終是否錄用,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錄用文件為準。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
易賢下載網(wǎng):深圳市2016年度招考緊缺專業(yè)公務員公示公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