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市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雅安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告。
(二)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