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第二次統(tǒng)一招聘報名注意事項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900 次 日期:2016-10-28 10: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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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第二次統(tǒng)一招聘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1:3,少量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2,具體見《江蘇省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第二次統(tǒng)一公開招聘崗位表》。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16年11月10日9:00-16:00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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