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期間工作實績突出的實行筆試獎勵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國家部委表彰的,加6分;受到省轄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單位表彰的,加4分;受到縣委、縣政府或市直單位表彰的,加2分;近五年年度考核連續(xù)優(yōu)秀的,加1分。工作實績突出多項獎勵加分的,以最高加分項為準,只加分一次。
符合獎勵加分條件者須于10月31日報名時向縣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干部辦公室提供以下材料: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的大學生村干部,要提供獎勵證書及表彰文件的原件(均附復印件一式兩份),近五年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要提供組織部、有關黨委(工委)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