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和繳費程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符合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崗位進行報名。對《富順縣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教師崗位一覽表》中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無法準確把握的,請與主管部門聯(lián)系(富順縣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0813-7214380)。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專業(yè)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名稱為依據(jù),目錄中沒有的專業(yè)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yè)名稱為依據(jù)。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富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的各項內容,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機關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的2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填寫《富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模糊照不合格)。
4.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11日截止到17:30時止)。
(1)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jù)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富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對照崗位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原則上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2)照片審核: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原則上在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進行照片審核,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審核未通過者須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上傳照片。
5.繳費:經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科人民幣50元。報考者務必于2016年11月12日(12日截止到24:00時止)前在網上繳費確認。在繳費最后期限內未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進入面試且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報名時不繳納報名費,2016年11月11日17:00前憑以下手續(xù)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北湖南路395號,聯(lián)系電話:0813-7204571)辦理減免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6.打印報名表:上傳照片合格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富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7、打印準考證:上傳照片成功且已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者,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登錄自貢人事考試網,根據(jù)網頁上提示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責任自負。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