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錄赤峰市紅山區(qū)人民法院/檢察院輔助工作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參加筆試、面試與能力測試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其中,檢察院計算機輔助崗位、會計輔助崗位、綜合文員崗位采取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機速錄或體能測試30%加權計算考生的考試總分。
考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xiàn)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