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guān)、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或受過刑事處罰人員;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