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事招公告核﹝2016﹞57號
《南京社會科學》雜志社是南京市社科聯(lián)下屬的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為進一步提高我單位雜志編輯水平,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fā)〔2011〕83號)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社會科學》雜志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專業(yè)技術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③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
招聘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njhrss.gov.cn )、南京市社科網(ass.nanjing.gov.cn)發(fā)布。
1、報名
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報名郵箱:2493739213@qq.com
報名時需提交《南京社會科學雜志社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
2、資格初審
2016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4日18:00
招聘單位對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電話通知考生。
3、核減(取消)計劃
招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shù)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取消招聘計劃。
4、領取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準考證領取時間。考生攜帶本人簽名的《南京社會科學雜志社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在南京市社科聯(lián)辦公室(地址:南京市成賢街43號1號樓306室)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
5、有關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考生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表填寫的身份證號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為百分制,各占總成績的50% 。
(一)筆試由南京市社科聯(lián)統(tǒng)一組織,筆試科目及內容以擬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的教育學相關知識及英語應用能力為主,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二)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未按規(guī)定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原則上在筆試后7個工作日內在南京市社科網(http://ass.nanjing.gov.cn)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大學英語六級合格證書(只有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
2、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3、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畢業(yè)生雙向就業(yè)選擇推薦表》及成績單;
4、發(fā)表的核心期刊論文;
5、具有工作經歷人員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
若復審時考生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招聘單位將取消考生面試資格,并在招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社科網(http://ass.nanjing.gov.cn)公布。
(五)面試
面試由南京市社科聯(lián)根據(jù)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批準后的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合格線為60分。
四、 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擬任崗位綜合能力和水平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時,可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社科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社科聯(lián)辦公室:025-83610112
七、招聘監(jiān)督 .
南京市社科聯(lián)黨總支電話:025-83610232
附件:
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