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數(shù):體能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面試對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shù)確定。
2、資格復核: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具體安排在招聘網(wǎng)http://www.qgsydw.com/、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hrssgz.gov.cn上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出現(xiàn)取消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及考生自動放棄(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單位將根據(jù)情況按筆試成績(合格以上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擬面試人員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位學歷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結(jié)束后,考試總成績及考生名次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http://www.qgsydw.com/)和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
(四)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用。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排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