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學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請條件。
2.具有法學專業(yè)背景:本科專業(yè)、碩士專業(yè)、博士專業(yè)之一,應為法學專業(yè)學位。
二、申請材料
(1)學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本科、碩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
(3)專家推薦信兩封。申請人須有兩位專家作為其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推薦人,兩位專家組成需為: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的導師1位、外校具有高級職稱同行專家1位。如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指導教師與所申請導師為同一人,2名專家的組成須為:外校同行專家1人;中國政法大學同行專家(非報考導師)1人。推薦信應由推薦人親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處簽字。
申請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府學路中國政法大學國際交流中心A402,中歐法學院,陳老師收,郵編:102249,電話:010-59915784。
三、其他程序
進入復試資格審查、復試考核、錄取、信息公開及監(jiān)督等請參照《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學校、學院的后續(x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