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軍區(qū)司令部轉發(fā)民政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f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經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市民政局對退役士兵檔案進行考核,現將萊蕪市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轉業(yè)士官、城鎮(zhèn)初級士官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表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自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1日。
監(jiān)督電話: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 0634-6267238
市民政局安置辦公室 0634-6229310
萊蕪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轉業(yè)士官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