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6年11月21日,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利辛縣人社局網、利辛縣公安局網等網站發(fā)布公告,在利辛縣電視臺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上午8時至12月2日下午17時30分。
2、報名地點:利辛縣公安局辦公大樓(世紀大道旁與前進路交叉口信訪接待大廳);
3、報名程序:(1)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或退伍軍人證;(2)填寫《利辛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3)交本人近期小二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
(三)資格審查
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紀檢)牽頭,轄區(qū)派出所配合,負責輔警招聘工作的宣傳和對應聘人員的初審工作。政審工作由利辛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四)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五)擇優(yōu)錄用。對考察、考核、體檢合格者,擇優(yōu)錄用。
(六)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崗前培訓。按照招聘人員崗位要求,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崗前培訓。
(八)簽訂合同。依據有關規(guī)定由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與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招聘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日程安排可能有變化,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的實時信息。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58-8812237(縣委政法委);報名咨詢電話:0558-8700750(縣公安局);0558-8812201(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