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考生:
2016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1月2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
一、2016年度注冊測繪師考試暫定各科合格標準分數線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清遠”的考生,請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清遠市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02市人事考試院送交資料。
清遠全科上線人員名單(附件1),請自行下載核查。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測繪局《關于印發(fā)〈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14號)執(zhí)行;報考對象為在具有測繪資質的機構中,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一)考全科(三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1.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yè)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一科)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guī)》和《測繪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附件3)。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需提交高級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測繪相關專業(yè)實踐年限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