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聘;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達現(xiàn)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現(xiàn)場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16年12月赴外招考常設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