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根據各學科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計劃數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前兩天,如有考生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面試采用上課、說課、實際操作等形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的對象。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合格的,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折合成考試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