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恩施州2016年州直機關(單位)第二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經(jīng)筆試,現(xiàn)將筆試成績及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1、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分數(shù)不低于50分。
2、筆試成績查詢??忌傻顷懚魇┲萑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輸入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查詢本人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查詢鏈接見公告附件1。
二、面試工作
1、入圍面試人員。根據(jù)各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數(shù)與職位遴選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若筆試分數(shù)相同無法確定排名則均可入圍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詳細情況見公告附件2。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單位須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務員(參公)身份證明、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組織實施。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恩施州2016年州直機關(單位)第二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恩施州組通﹝2016﹞48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面試前各遴選單位需擬定面試工作方案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于2016年12月16日前完成,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各遴選單位確定后及時通知入圍考生。
三、職位業(yè)務水平能力測試
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與面試考試同步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方式、時間、地點由各遴選單位通知考生,并另行公告。
四、其他事項
請入圍考生確保電話暢通,按照遴選單位的通知和要求,憑準考證、身份證準時參加面試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無故棄考的,將向所在單位通報有關情況,記入考試不誠信人員記錄,3年內(nèi)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公開遴選考試等選拔性考試。
投訴舉報及咨詢電話:
0718-8429026(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718-8235827(州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