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6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中的“學歷(學位)”要求如何界定?
答:“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本科(學士)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取得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研究生(碩士)”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大專以上學歷”指具有全日制大?;虮究萍耙陨蠈W歷的人員。上述學歷均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凡在中央黨校、省委黨校兩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內班和函授班)畢業(yè)的學員,依據有關規(guī)定承認其等同于國民教育體系相當的學歷。
如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則學位與學歷的專業(yè)性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