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烏拉特中旗2016年校(園)長、副校(園)長公開競聘實施方案》做如下公告:
一、競聘職位
本次公開競聘正職8個職位。蒙古族學校校長、第一小學校長、第二小學校長、烏加河學校校長、德嶺山學校校長、甘其毛都學校校長、蒙古族幼兒園園長、旗幼兒園園長各1名。副職26個職位。第一中學3名、第二中學3名、蒙古族學校4名、第一小學2名、第二小學2名、烏加河學校3名、德嶺山學校3名、石哈河學校1名、蒙古族幼兒園2名、旗幼兒園2名、甘其毛都學校1名。
二、任職條件及資格
1、參與公開競聘的對象為全旗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人員。
2、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及《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工作試行辦法》規(guī)定的任職基本條件。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開拓進取、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有較高的業(yè)務素質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作風民主,具有團結協(xié)作精神;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評定為稱職以上檔次。
6、應聘者需具有相應學校的合格學歷;需擔任過學校中層以上管理職務滿3年,應具有教育序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7、參加校長競聘對象年齡,截止到退休年齡,能夠任滿三年聘期。
8、受過刑事處罰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的,不準參加競聘。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1、成立組織機構。
2、制定實施方案。
3、發(fā)布公告。
4、公開報名。
5、資格審查。
6、競聘演講。
7、確定擬聘差額人選及考察。
8、研究確定校長人選及公示。
9、任命聘任。
四、報名須知
1、由符合任職條件和資格的人員選擇職位書面報名,每人可報兩個職位,現(xiàn)任校級領導符合任職條件和資格的必須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2日---19日。
3、報名地點:教育局人事股(2009室)。
4、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教師資格證、校長競聘報名登記表(中旗教育QQ群下載)等相關證件。
特此公告!
本公告由烏拉特中旗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烏拉特中旗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