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黔東南州部分州直機關(參公單位)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黔東南州部分州直機關(參公單位)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4日結束,現(xiàn)將筆試成績、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遴選筆試成績及入圍復審名單見附表1,遴選聯(lián)系方式見附表2)。
一、資格復審時間:
1、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現(xiàn)場資格復審遞補期為2016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資格復審地點由各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知考生。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方式及所須材料:
現(xiàn)場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的方式進行,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各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請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知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參加資格復審,同時,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主動與遴選單位聯(lián)系。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包括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學士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2、《黔東南州部分州直機關(參公單位)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原件1份;
3、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5、報考人員所在縣(市)組織或人社部門加蓋驗印章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為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文件或錄用審批表復印件或符合登記條件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由事業(yè)單位調(diào)機關(參公單位)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尚未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人員提供州委組織部調(diào)任批復文件或《公務員調(diào)任審批(備案)表》,并加蓋驗印章;
6、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或工作經(jīng)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7、經(jīng)州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錄用到機關(參公)單位前,有企事業(yè)等單位工作經(jīng)歷的,須提供經(jīng)縣(市)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為連續(xù)工齡的文件依據(jù);
8、鄉(xiāng)科級職務報考人員提供科級職務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或未蓋任免機關印章紅頭文件原件)須加蓋組織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政策咨詢電話:
8222358(州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8239802(州人社局職位管理和考核獎懲科)
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
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