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對2016年未完成招聘計劃的22個崗位進行公開招聘?,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yè)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和其它條件。
(三)專業(yè)類別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版)。
(四)招聘對象為2016年及以前畢業(yè)生,其中,檢務崗位(崗位代碼7015)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16年12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體崗位情況詳見《灌云縣2016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三)報名地點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四)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灌云縣2016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好并粘貼2張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應材料。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報名考試費,報名時,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如涉及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核銷崗位,相關信息將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總分為100分,閉卷答題,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2.崗位代碼為7001-7006、7008-7011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醫(yī)藥衛(wèi)生基礎知識(生理、生化、藥理、解剖四門基礎課內容);崗位代碼為7007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營養(yǎng)與食品衛(wèi)生學等公共衛(wèi)生學知識;其它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3.應聘人員憑身份證于2017年1月17日到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4.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內容主要包括:招聘崗位所必備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容儀表等。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2.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時,如出現總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3.筆試成績、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總成績及排名,分別在筆試、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進入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參照《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規(guī)定的考察(政審)標準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察。
五、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于擬聘用人員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本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一次性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應聘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防保所崗位(崗位代碼7009)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具體崗位詳見《灌云縣2016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分單位崗位表》(附件3)。選崗完成后,所有崗位經縣人社、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撸∠赣觅Y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8-88659212(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九、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8-88986555(灌云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518-88584455(灌云縣臨港產業(yè)區(qū)管委會)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云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灌云縣2016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分單位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