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縣幼兒園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幼兒園位于勐烈東路9號,它是全縣唯一的1所公辦幼兒園,創(chuàng)建于1971年。其前身是江城縣機關托兒所。創(chuàng)建初,托兒所地址在縣醫(yī)院附近。1978年,有教職工6名(其中合格教師3名);入托兒童300名;3間磚木結構、瓦頂屋面的教室,1幢簡單的教職工宿舍。1990年,托兒所另選地址、搬遷園址,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并正式更名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幼兒園。江城縣幼兒園占地6.6畝,建筑面積6514平方米,有活動室1021平方米,臥室599平方米,保健室18平方米,戶外活動場地813平方米,綠化面積為1000多平方米,擁有價值20余萬元的各類大、中、小兒童玩具和活動器械。
園內有一支朝氣蓬勃的教職工隊伍,2008年有教職工31人;專任教師25名(其中中級職稱15人,初級職稱10人);教職工平均年齡為30余歲。2008年,幼兒園有10個班,402名幼兒。幼兒園注重管理,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職業(yè)道德、聘任方法等實施細則均分門別類、逐條列項。崗位職責把園長和職工的責任層層分解、責任到人;職業(yè)道德把全園教職工的言行規(guī)范化,促使教職工把有意識的職業(yè)道德知識轉化為無意識的行為素質,影響兒童;聘用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激活幼兒園的內部潛力,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園內涌現出一個個優(yōu)秀幼兒教育工作者。
幼兒園始終以“立足雙重服務,著眼整體優(yōu)化,辦特色幼兒園”為辦園指導思想。在工作過程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1997年6月,被思茅地委、行署命名為“精神文明單位”;1998年,被縣教委評為“精神文明單位”;2001~2002年,連續(xù)兩年被縣婦聯(lián)授于“巾幗文明示范崗”稱號;2003年3月;獲得省級“巾幗文明示范崗”稱號;2004年7月,獲得地(市)級“巾幗文明示范崗”稱號;2005年2月,獲得市級“文明單位”稱號,同年,獲得市級“先進職工之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