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東省臨沂市引進高學歷層次人才工作安排和資格復審情況,因報名人員自動放棄或復審不合格,經(jīng)研究決定,取消核減部分博士、碩士研究生崗位引進計劃,并遞補部分碩士研究生崗位資格復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核減引進計劃與遞補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jù)《山東省臨沂市引進高學歷層次人才公告》及有關規(guī)定,取消引進崗位18個,其中博士研究生崗位17個、碩士研究生崗位1個;核減博士研究生引進計劃1個。同時按照崗位引進計劃依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的原則,確定遞補碩士研究生資格復審人員17名(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與地點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定于2012年5月2日至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至17:30。地點在臨沂市南坊新區(qū)天元商務大廈1534室。聯(lián)系電話:0539-8726262。
三、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在讀院校出具的有關學歷、專業(yè)、畢業(yè)時間和同意報名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須翻譯為中文格式一并提交,本人簽字確認)。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原件。報名崗位涉及專業(yè)研究方向的人員,還須提供畢業(yè)院校(院系)出具的關于研究方向的證明原件。
2、《山東省臨沂市引進高學歷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原件各1份。
3、與《山東省臨沂市引進高學歷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張。
四、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海外留學人員本人屆時確不能到場的,經(jīng)臨沂市引進高學歷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理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攜帶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本人須在面試前三天攜帶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再次復審確認。
2、審查合格進入面試,審查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對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如有自動放棄或復審未通過人員,將繼續(xù)按程序遞補。請注意瀏覽臨沂黨建網(wǎng)、臨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
附:
1、山東省臨沂市引進高學歷層次人才資格復審取消和核減引進計劃一覽表
山東省臨沂市引進高學歷層次人才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