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200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2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fā)〔2013〕108號)規(guī)定,現將廣州市民兵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及招聘崗位
廣州市民兵預備役訓練基地為廣州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委托廣州警備區(qū)代管。主要任務是協(xié)助廣州警備區(qū)組織實施民兵預備役部隊的訓練,并完成各類演訓保障任務;協(xié)助廣州警備區(qū)做好市民兵武器彈藥倉庫的管理,主要負責倉庫的安全保衛(wèi)任務;承擔大學、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的軍訓和有關部門委托的相關專業(yè)隊伍訓練工作,下步從化防空兵訓練基地建成后,同時分流部分人員到從化負責基地管理工作。
招聘職位詳見《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是指除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以外的其他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經其同意,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報考條件
1、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200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令139號)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并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和技能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4、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時間地點
2017年1月24日至1月26日(3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報名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源路自編700號廣州市民兵訓練基地,聯(lián)系人:楊紅波,電話:87024253,13600494315。
2、有關要求
報名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有要求的)和3年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工作單位合同、所繳養(yǎng)老保險證明,退伍軍人提供退伍證),以及工作單位同意應試證明,藍底1寸照片2張及電子版。所持上述證件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套。2月16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3、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報考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招聘專業(yè)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6年版)》。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3)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每個招聘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如達不到上述比例,可視情況調整招聘人數,或取消未達到開考人數的招聘職位。
(5)年齡、工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現場報名的第一日。
(6)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以工作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為準。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礎、公文寫作處理、時事政治、自然科學與文史知識等)。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生的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4、筆試排名。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三)面試
1、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包括綜合能力、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等形式進行測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官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4、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的70%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荚嚳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迭c后2位。
5、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統(tǒng)一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民兵訓練基地支付。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招聘單位可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五、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聘用。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復后,招聘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紀律要求
(一)根據有關規(guī)定,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準確,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條件、程序、結果公開透明。
(四)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公告由廣州警備區(qū)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8791256,監(jiān)督電話:88791253
廣州警備區(qū)政治部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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