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部署,我區(qū)將組織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及選調生現場資格復審工作,請筆試成績合格且按面試比例進入復審范圍人員按本公告要求進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1月11日—13日(9: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房山區(qū)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北大廳(房山區(qū)良鄉(xiāng)蘇莊東街9號,房山區(qū)良鄉(xiāng)三中對面)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
(一)公務員崗位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持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社會保險繳費明細單原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2.報考面向2017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3.報考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對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第3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二)選調生崗位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網上打印的報名表、筆試成績通知書、身份證、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校級教務部門蓋章的已修課程成績單、北京市招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推薦表,詳見附件(獲得相當于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校級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附件一:北京市招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推薦表
附件二:北京市招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推薦表填表說明
公務員科:龍海濤、李叢辰
電話:89368307 13811980858
村官辦(選調生):張浩楠、張潔
電話:89369652 13911866730
2017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