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1月10日~2月20日;
下載網址:學院招生網站http://zs.tzpc.edu.cn“通知公告” 專欄;
申請流程:登陸上述網址下載“加分”申請表,填表后發(fā)送招辦郵箱、傳真或郵寄至我院招生辦。
申請加分類型及流程
類別 | 加分類型 | 等級 | 分值 | 申請材料 | 申請流程/時間 |
省招考政策 | 烈士子女 | 10分 | 相關證明 | 登錄學院招生網 “通知公告” 專欄,下載“2017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加分申請表”,填表后發(fā)送招辦郵箱、傳真或郵寄至我院招生辦。時間:1月10日-2月20日招辦郵箱:zsbtzy@163.com 招辦網站:http://zs.tzpc.edu.cn傳真:0523-86055003,地址:泰州市醫(yī)藥高新區(qū)天星路8號,郵編:225300。 | |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 10分 | ||||
少數民族 | 3分 | ||||
綜合優(yōu)秀生 | 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 | 國家級 | 50分 | 榮譽證書 | |
省級 | 40分 | ||||
地(市)級 | 30分 | ||||
縣(區(qū))級 | 15分 | ||||
校級(最多加3次) | 10分/次 | ||||
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 | A | 30分/門 | / | ||
B | 20分/門 | / | |||
科技特長生 | 高中階段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科技、創(chuàng)新、發(fā)明等大賽(含團體)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50、40、35分 | 獲獎證書 | |
省級一、二、三等獎 | 35、30、25分 | 獲獎證書 |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 | 25、20、15分 | 獲獎證書 | |||
縣(區(qū))級一、二、三等獎 | 15、12、10分 | 獲獎證書 | |||
校級一、二、三等獎 | 10分、8分、5分 | 獲獎證書 | |||
高中階段取得專利 | 發(fā)明 | 50分 | 專利證書 | ||
實用新型 | 40分 | ||||
軟件著作權 | 40分 | ||||
外觀設計 | 30分 | ||||
高中階段獲得的職業(yè)技能證書 | 高級 | 50分 | 職業(yè)技能證書 | ||
中級 | 40分 | ||||
初級 | 30分 | ||||
文體特長生 | 高中階段參加文化、體育、藝術類大賽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30分 | 獲獎證書 | |
地(市)級三等獎及以上 | 20分 | ||||
縣(區(qū))級三等獎及以上 | 15分 | ||||
校級三等獎及以上 | 10分 | ||||
全國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考試 | 十級 | 20分 | 相關證書 | ||
九級 | 15分 | ||||
八級 | 10分 | ||||
體育特長 | 國家二級運動員 | 20分 | 相關證書 | ||
高中階段參加英語、作文、書畫等文化大賽 | 省級三等獎以上 | 30分 | 相關證書 | ||
地(市)級三等獎以上 | 20分 | ||||
縣(區(qū))級三等獎以上 | 15分 | ||||
校級三等獎及以上 | 10分 |
說明:
以上加分材料須于2017年2月20日前向學院提交申請表紙質稿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加分情況,由學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并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天,無異議后執(zhí)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項加分條件時,可以重復享受省招考政策與其他獎勵加分,獎勵加分只可享受最高分值。
若有其它加分情況,需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認定。
如政策加分和獎勵加分有調整,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2017年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