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試者必須按照《面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按要求參加面試。凡在規(guī)定時間沒有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單》,經(jīng)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
三、應試者禁止攜帶無線通訊工具和與面試有關的物品進入面試考場,已攜帶的須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一律按作弊處理。
四、應試者在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應試者進入面試考點后即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
五、面試前,應試者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號。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順序逐一引至面試室。
六、面試結束后應試者立即離開面試室。離開時不得帶走任何面試資料。
七、應試者違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凡在考場內(nèi)擾亂面試秩序,辱罵考官及工作人員,威脅他人安全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