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代碼 | 職位名稱 | 職級 | 職數(shù) | 面向范圍 | 年齡 | 學歷 | 專業(yè)、工作經歷等方面要求 | |
01 | 韶山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局長 | 正科 | 1 |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 40周歲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城市規(guī)劃、建筑學相關專業(yè),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任副科級職務滿二年以上,一般應有兩個副科級崗位工作經歷。 | |
02 | 韶山市黨史辦(地志辦)副主任 | 副科 | 1 |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 35周歲以下 | 專業(yè)不限,任科員滿三年以上,需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 | ||
03 | 韶山市政府法律顧問室主任 | 副科 | 1 |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 35周歲以下 | 法律專業(yè),參加工作試用期后滿三年以上,需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 | ||
說明:1、40歲周歲以下是指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工作經歷年限計算至2016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