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理解萊蕪職業(yè)技術學院“應回避關系人員”?
答: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親(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的配偶)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
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