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里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來源:浙江萬里學院 閱讀:709 次 日期:2017-02-04 14: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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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和方法,為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優(yōu)秀學生,根據(jù)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

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二 招生計劃

第二條 學校2017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260名計劃。

招生專業(yè) 招生計劃 選考科目 學費/學年 備注
生物技術 20 物理、化學、生物 4800元  
日語 20 不限 18000元  
英語 10 不限 18000元  
法學 20 物理、歷史、化學 19000元  
新聞傳播學類1 20 思想政治、歷史、技術 19000元 含新聞學、廣告學、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四個專業(yè),第二學期按學生自愿為主分流到各專業(yè)。
新聞傳播學類2 10 物理、化學、技術 19000元
物流管理 20 物理、歷史、化學 18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 20 物理、化學、技術 18000元  
環(huán)境科學 20 物理、化學、生物 180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 20 物理、化學、生物 18000元  
金融學 20 物理、歷史、化學 21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 20 物理、歷史、化學 21000元  
統(tǒng)計學 20 物理、歷史、化學 18000元  
動畫 20 化學、歷史、技術 23000元  
 小計 260      

三 報名

第三條 報考條件: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浙江省高中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報考生物技術專業(yè)的考生,要求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且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不少于8門或A等達到3門,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為A或B(往屆生P等及以上);

2.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為A或B(往屆生P等及以上)。

第四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yè)。

3.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3月20日。

4.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浙江萬里學院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jù)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5.報名材料:

1)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3)身份證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

5)個人陳述,內容包括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控制在1000字以內(要求手寫)

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

四 考試與選拔

第五條 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情況,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shù)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忌部赏ㄟ^我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屆時會顯示“初審通過”。

第六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在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jù)“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需用A4紙張打印)。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10元。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七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面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語言表達、認知觀察、邏輯思辨、協(xié)作溝通、創(chuàng)新發(fā)展等方面能力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安排在4月16日。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可累計,最高為20分。素質特長分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jù),具體由學校“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認定。

序號 類別 競賽(項目)名稱 獲獎等級 計分 備注
1 學科競賽類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 國際或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15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10
2 科技創(chuàng)新類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10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5
3 語言文學類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10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10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5
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央電視臺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21世紀杯全國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10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5
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 全國優(yōu)勝者 10
4 體育特長類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 10 不限高中階段
高中階段參加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全國性比賽前五名 10 限個人項目
省級比賽前五名 5
5 藝術特長類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全國性比賽前五名 10 限個人項目
省級比賽前五名 5
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平測試 A級 10 不限高中階段

第八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jù)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分,按招生計劃數(shù)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赏ㄟ^學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素質特長分(滿分累計不超過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 錄取規(guī)則

第九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忌谔顖笃胀愄崆颁浫≈驹笗r須將浙江萬里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yè)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與素質特長成績相加,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35%+高考總分×50%/7.5”計算形成。其中應屆生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3分,D等計1分;往屆生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3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兩門課選取一門等級高者計分。

第十一條 根據(jù)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按考生專業(yè)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按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1:1劃定校內專業(yè)投檔基準線,并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二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該專業(yè)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該專業(yè)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普高統(tǒng)招。

六 監(jiān)督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委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委員會下設綜合協(xié)調與資格審查組、考務工作組、命題工作組、紀檢監(jiān)察組、安全保衛(wèi)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工作組、家長接待組、信息工作組。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8222270。

第十五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七 咨詢聯(lián)系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

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 http://www.zwu.edu.cn

招生網址: http://zsw.zwu.edu.cn

招生電話: 0574-88222065(傳真)、88222066

招生微博: http://weibo.com/wlzsb(新浪)

http://t.qq.com/zjwlxyzsb(騰訊)

招生微信: zjwlxyz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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