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和方法,為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優(yōu)秀學生,根據(jù)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
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二 招生計劃
第二條 學校2017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260名計劃。
招生專業(yè) | 招生計劃 | 選考科目 | 學費/學年 | 備注 |
生物技術 | 20 | 物理、化學、生物 | 4800元 | |
日語 | 20 | 不限 | 18000元 | |
英語 | 10 | 不限 | 18000元 | |
法學 | 20 | 物理、歷史、化學 | 19000元 | |
新聞傳播學類1 | 20 | 思想政治、歷史、技術 | 19000元 | 含新聞學、廣告學、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四個專業(yè),第二學期按學生自愿為主分流到各專業(yè)。 |
新聞傳播學類2 | 10 | 物理、化學、技術 | 19000元 | |
物流管理 | 20 | 物理、歷史、化學 | 18000元 | |
電子信息工程 | 20 | 物理、化學、技術 | 18000元 | |
環(huán)境科學 | 20 | 物理、化學、生物 | 18000元 |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20 | 物理、化學、生物 | 18000元 | |
金融學 | 20 | 物理、歷史、化學 | 21000元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0 | 物理、歷史、化學 | 21000元 | |
統(tǒng)計學 | 20 | 物理、歷史、化學 | 18000元 | |
動畫 | 20 | 化學、歷史、技術 | 23000元 | |
小計 | 260 |
三 報名
第三條 報考條件: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浙江省高中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報考生物技術專業(yè)的考生,要求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且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不少于8門或A等達到3門,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為A或B(往屆生P等及以上);
2.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為A或B(往屆生P等及以上)。
第四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yè)。
3.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3月20日。
4.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浙江萬里學院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jù)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5.報名材料:
1)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3)身份證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
5)個人陳述,內容包括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控制在1000字以內(要求手寫)
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
四 考試與選拔
第五條 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情況,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shù)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忌部赏ㄟ^我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屆時會顯示“初審通過”。
第六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在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jù)“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需用A4紙張打印)。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10元。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七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面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語言表達、認知觀察、邏輯思辨、協(xié)作溝通、創(chuàng)新發(fā)展等方面能力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安排在4月16日。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可累計,最高為20分。素質特長分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jù),具體由學校“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認定。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計分 | 備注 |
1 | 學科競賽類 |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 | 國際或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5 |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10 | ||||
2 | 科技創(chuàng)新類 |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5 | ||||
3 | 語言文學類 |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 1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
“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0 |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5 | ||||
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央電視臺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21世紀杯全國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0 |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5 | ||||
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 | 全國優(yōu)勝者 | 10 | |||
4 | 體育特長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 | 10 | 不限高中階段 |
高中階段參加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五名 | 10 | 限個人項目 | ||
省級比賽前五名 | 5 | ||||
5 | 藝術特長類 |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五名 | 10 | 限個人項目 |
省級比賽前五名 | 5 | ||||
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平測試 | A級 | 10 | 不限高中階段 |
第八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jù)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分,按招生計劃數(shù)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赏ㄟ^學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素質特長分(滿分累計不超過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 錄取規(guī)則
第九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忌谔顖笃胀愄崆颁浫≈驹笗r須將浙江萬里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yè)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與素質特長成績相加,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35%+高考總分×50%/7.5”計算形成。其中應屆生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3分,D等計1分;往屆生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3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兩門課選取一門等級高者計分。
第十一條 根據(jù)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按考生專業(yè)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按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1:1劃定校內專業(yè)投檔基準線,并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二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該專業(yè)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該專業(yè)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普高統(tǒng)招。
六 監(jiān)督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委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委員會下設綜合協(xié)調與資格審查組、考務工作組、命題工作組、紀檢監(jiān)察組、安全保衛(wèi)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工作組、家長接待組、信息工作組。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8222270。
第十五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七 咨詢聯(lián)系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
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 http://www.zwu.edu.cn
招生網址: http://zsw.zwu.edu.cn
招生電話: 0574-88222065(傳真)、88222066
招生微博: http://weibo.com/wlzsb(新浪)
http://t.qq.com/zjwlxyzsb(騰訊)
招生微信: zjwlxyzs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