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精神,我市市級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招考工作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經(jīng)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討論決定,何飛燕等2位同志符合擬錄用條件,現(xiàn)予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
公示的有關要求:
1.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nèi),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可直接或以書面形式(署上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辦法)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8710651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87261023。
2.要求:廣大干部、群眾要本著對事業(yè)認真負責的精神和對招考工作關心支持的態(tài)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
3.公示時間:本公示期限為7天,從2017年2月9日起到2017年2月15日止。
中 共 諸 暨 市 委 組 織 部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2月9日
2016年諸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對象名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