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在網(wǎng)報系統(tǒng)中獲得我所報考資格確認的考生(請登錄博士報名系統(tǒng)確認準考資格),按以下時間到北京參加考試(未獲得報考資格確認的考生請勿來京考試)。
一、 時間、地點
1.3月9日8:30—15:00,考生憑身份證到我所東樓六層2602會議室領取《準考證》,請攜帶智能手機進行心理測試。
2.考生須親自領取《準考證》,不能代領;不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招辦不予安排考試。
3.3月11日、12日考試(11日上午考外語,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考業(yè)務課)
4.考試地點:東樓六層2602會議室、東樓四層2421會議室、東樓二層2209會議室。
5.考場座位分配于3月11日考試前在東樓一樓大廳公布,請屆時注意查看。
6.3月下旬,閱卷、統(tǒng)計分數(shù)。
7.4月,公布考試成績,劃定進入復試分數(shù)線,組織進入復試的考生面試和體檢。
8.5月,開展錄取、調劑等工作。
9.6月上旬,擬錄取考生調檔、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二、住宿
為方便考生住宿,特提供以下住宿信息(考生食宿費用自理),請需住宿考生盡早電話預定賓館。
三、其他說明
1. 考試期間不提供用餐,請考生自行提前安排。
2. 復試分數(shù)線劃定后,有關復試和體檢事宜,招辦將電話通知進入復試考生,并在地理所網(wǎng)站公布名單,請注意手機保持開機狀態(tài)并及時查看網(wǎng)站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