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面試實行試教。
1、筆試: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能力(分值各占50%)。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查詢及面試入圍名單將在邵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和邵東縣人民政府官網(wǎng)上適時發(fā)布。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按計劃招聘數(shù)1:2的比例,同一職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入圍面試的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參加面試)。實際面試人員與招聘職位數(shù)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則該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面試全部職位實際面試人員平均成績且不少于60分方可進入體檢程序。面試時間定于2017年4月12日。
3、成績合成:采用百分制。筆試和面試(試教)均為100分。按筆試占60%和面試(試教)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