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7年廣東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需要具備的條件包括:取得合格學歷、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進行思想品德鑒定并合格、進行體格檢查并合格,以及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人員除不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外,其他條件相同。
在此特別提醒的是:從2011年秋季開始,教育部在浙江和湖北兩省開展了"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對于參加試點省份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人員的認定辦法按照試點政策執(zhí)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兩省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擴大到上海市、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河北省和海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