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檢察機關2017年招聘書記員筆試考生注意事項
來源:如東人才網(wǎng) 閱讀:1047 次 日期:2017-02-24 16: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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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生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的身份證明,駕駛證、戶口簿、工作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它證件均無法替代身份證進入考場。

3.未攜帶身份證的考生必須持有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4.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進入考場,開始考試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入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考生應考時,可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等文具以及指針式手表,不允許攜帶計算器??忌坏檬褂眯拚龓?液)。

6.考生必須用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其他顏色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無效。涂卡使用2B鉛筆。

7.嚴禁將各種帶有通信、計算、存儲功能的設備帶至座位。考試期間凡發(fā)現(xiàn)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的,無論是否使用,一律按違紀取消考試資格。

8.不得采取剪、裁、刻、撕等方式損毀試卷和答題卡,否則按違紀取消考試資格。

9.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忌痪頃r應將試卷、答題卡分別翻放在桌面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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