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精神和《浙江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制訂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由學校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考核組負責實施。主要職責是:負責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組織工作,制定素質測試實施細則及評分標準與考核流程;建立考評人員備選專家?guī)?,組織考評人員培訓,素質測試場所安排;負責處理素質測試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二、考評小組組成與要求
1. 視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人數確定考評組數,各個面試室考評組由5名考評人員、1名紀檢監(jiān)察人員、1名工作人員組成。
2. 考評人員要求:中級及以上職稱,為人正直,秉公執(zhí)考,遵守各項規(guī)定。
3. 考評人員人選:相關專業(yè)推選滿足考評要求的教師、校企合作單位的相關專家等作為備選專家?guī)?,各相關分院領導作為各個面試室考評組長備選人選。
4. 回避制度??荚u人員在考評過程中遇到與考生有親屬、利害關系或可能影響到公正公平的情節(jié),應回避。
5. 學??己私M根據專業(yè)相關性確定各個面試室考評組長;學??己私M抽取產生考評人員名單,參加相關考評工作。
三、考核流程與考核形式
(一)考核流程
1. 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需來校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間:2017年4月14日8:30-17:30,確認地點:浙江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學校文體中心)。對確認合格的考生現場收繳報名考試費110元/人,打印發(fā)放《準考證》。不進行現場確認或確認時因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
2. 參加素質測試的考生,請于2017年4月15日上午8:00前,到學校測試現場報到抽簽,逾期不予辦理。
3. 考生在《簽到表》上簽名,抽簽決定面試室及面試順序號(考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抽簽號),準考證上登記“抽簽號碼”。
4. 4月15日上午8:15前,考生憑抽簽決定的抽簽號到對應的“候考室”等待,不得離開“面試區(qū)”;考生家長到“家長休息室”等候,不得進入“面試區(qū)”。
5. 4月15日上午8:30素質測試正式開始,由工作人員按照考生面試順序號,帶考生進入相應的面試室進行面試。
(二)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為面試。各個面試室考評組按照考生報考的專業(yè)和面試順序號對考生進行逐個面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各個考評組自行掌握(一般不超過10分鐘)。
商務英語專業(yè)面試要求:考生須進行英語口試。
航海技術專業(yè)面試要求:航海技術專業(yè)實施學徒制的人才培養(yǎng)模式,考評人員由企業(yè)與學校專家組成,共同對考生進行面試。
空中乘務專業(yè)面試要求:測試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形象及形體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形象形體,包括協(xié)調性、平衡性、抗眩暈、行蹲轉跳,裸露部位疤痕檢查等;第二階段為中英文語言表達、心智與反應、綜合素質及才藝展示等,主要考核考生的中英文語言水平、形象氣質、親和力、服務意識、心理承受、反應能力及才藝特長(才藝展示所需器具須考生自備)等。
空中乘務專業(yè)面試儀容與著裝要求:男生穿著淺色襯衣、打領帶、深色長褲、黑皮鞋,女生穿著裙裝(裙子長度在膝蓋上下3cm),深色皮鞋;考生不可以化濃妝,不允許佩戴假睫毛、美瞳等飾品,不允許穿著連褲襪、長筒襪;男生頭發(fā)應不遮蓋耳朵,女生須盤頭。
四、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各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滿分300分。按照言行舉止儀表儀態(tài)50分,與專業(yè)崗位相適應的氣質興趣60分,語言表達能力50分,與專業(yè)相關的能力和特長素質80分,心理素質與隨機反應能力60分的評分標準掌握。
其中空中乘務專業(yè):按照形象及形體180分,中英文語言表達50分,形象氣質、親和力、服務意識、心理承受、反應能力等50分,才藝展示20分的評分標準掌握。
考生在高中階段學習期間獲得區(qū)縣級及以上的各類獎項、榮譽等證書(復印件1份,原件隨身攜帶),可以帶入面試室,供考評人員參考評分。
每位考評人員針對考生的答題情況按照評分規(guī)則和評分標準獨立評分,取平均分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得分。
五、面試成績的統(tǒng)計匯總
1. 各個面試室考評組工作人員匯總每位考生的面試評分,確定無誤后簽名,送交本面試室考評組長。
2. 各個面試室考評組長和紀檢監(jiān)察人員應對本組工作人員匯總的面試評分進行復核,確定無誤后簽名,送交素質測試考核組。
3. 素質測試考核組匯總各個考評組的面試評分表,計算每位考生的素質測試成績總分,素質測試考核組組長確認無誤后簽名,報送學校招生部門。
六、綜合素質測試監(jiān)督
1. 整個素質測試全程錄像,學校紀檢監(jiān)察人員全程監(jiān)督。
2. 所有考評人員在考核和評分時,應遵守《浙江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素質測試考評守則》的規(guī)定。
3. 一經發(fā)現考評人員在考評過程中有違反《考評守則》和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應當場制止,情節(jié)嚴重的,終止其考評資格并視情提出進一步處理意見。
4. 紀檢監(jiān)察人員不得干擾考評人員正常的考評工作,不得對考評結果發(fā)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