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深圳市2017年招考公務員在讀的留學人員是否能以已取得的國內(nèi)學歷學位報考?
答:不能。在讀的留學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國內(nèi)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截至2017年2月27日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人員均視為在讀留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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