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yè)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有關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55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詳見各單位網站或電話咨詢。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1)
四、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醴陵教育信息網”(http://www.lledu.cn/)和“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rsj.liling.gov.cn/)。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地點
見附表3
(2)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考生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或《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或“國考”合格成績通知單)、普通話等級證(二乙及以上)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張。
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七、資格審查
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八、組織考試
1、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
考試分為答辯和說課兩個環(huán)節(jié)。由評委小組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答辯和說課成績。
(1)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設最低分數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說課環(huán)節(jié)。
(2)說課:答辯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進入說課環(huán)節(jié),說課時量為10分鐘,說課的備課時量為40分鐘,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3)總成績計算辦法為:
總成績=答辯成績×20%+說課成績×80%
答辯、說課、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答辯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前。
在上一個考點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在后面考點繼續(xù)組織考試;所報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可自愿選擇到后面考點報名。
九、體檢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加試筆試,以加試筆試成績高的進入)。
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
十、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應聘人員提供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證件原件及個人檔案)。
十一、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教育信息網”和“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十三、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四、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3286809(中共醴陵市紀委駐組織系統(tǒng)紀檢組)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