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區(qū)(縣)級及以上的文體類或技能類競賽三等及以上獎項者,加10分計入總成績。此類別取得多個獎項,最多只加10分。
(2)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競技體育田徑類、球類三級及以上運動員稱號者,加10分計入總成績。此類別取得多個稱號,最多只加10分。
(3)取得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能證書,初級加10分計入總成績,中級加20分計入總成績。此類別取得多個初級證書,最多只加10分。
(4)音樂、舞蹈、樂器類等級證書八級(含)以上,加10分計入總成績。此類別取得多個證書,最多只加10分。
以上獎勵加分政策同類別不累加,不同類別可以累加。每名考生最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
申請免試和加分的考生須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經我校嚴格審核后確定免試資格和加分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