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中已被錄用應如何處理?
來源:易賢網 閱讀:5779 次 日期:2017-03-02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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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在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公務員的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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