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人事代理)
來源: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 閱讀:797 次 日期:2017-03-07 14: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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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教職工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非在編),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有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性格開朗,適應能力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崗位表》),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3月31日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7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名網(wǎng)址:http://139.129.47.162:8037/login/login.html。

(二)網(wǎng)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wǎng)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上傳的附件為: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掃描件;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崗位1應聘人員還需上傳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掃描件。

人事處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緊缺人才開考比例不受限制。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考核及組織

(一)考核方式

1.崗位1:考核方式為上機考核+面試:根據(jù)上機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若報名合格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低于1;3,則考核方式為面試。

上機考核主要考核會計學相關知識與技能;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及綜合素質。

總成績=上機考核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2.崗位2:考核方式為上機考核,主要考核計算機相關軟件使用與程序開發(fā)。

考核成績將在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進行公布。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時間和地點以郵件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未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之前,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由學院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

(2)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駐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錄取

1.考核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院組織考察,并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按排序依次遞補。

3.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4.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院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五、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5-52710815

聯(lián)系人:王老師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

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025-52710810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附件: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崗位表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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