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優(yōu)秀生源調劑工作方案》,經濟與管理學院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接收調劑專業(yè)及人數(shù)
學院各專業(yè)(除MBA、項目管理專業(yè)外)均接收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優(yōu)秀考生調劑。
二、基本申請條件
1、接收校外調劑的考生范圍為2017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34所自主劃線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且報考上述高校、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的考生。上述34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考、網絡教育等學習形式的畢業(yè)生,及上述高校的分校、獨立二級學院及主校區(qū)所在地以外的異地校區(qū)的畢業(yè)生不在接收范圍之內。
2、考生申請調入專業(yè)與本科階段所學專業(yè)或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學位考生只能調劑到專業(yè)學位相關領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專業(yè)。
3、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即東部院校)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考生應在本科畢業(yè)時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并在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優(yōu)良。
三、復試分數(shù)線
專業(yè) | 分數(shù)線(總分) | 備注 |
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 | 355 | ??總分355分,“外語+業(yè)務課一”>=196 |
金融(專業(yè)學位) | 385 | |
工商管理一級學科 | 350 | |
公共管理一級學科 | 359 | |
會計(專業(yè)學位) | 230 | |
工業(yè)工程(專業(yè)學位) | 358 | |
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 | 349 |
四、資格審核、復試及錄取
1.資格審核
研究生院統(tǒng)一受理調劑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并根據申請調劑的人數(shù)按比例確定各學院可接收調劑生的名額。學院依據下達的調劑名額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生名單,并予以公示。
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許靜
成員:周瑾如、李夢妍、袁穎
2.復試辦法
1)組織
學院組織調劑生復試領導小組、監(jiān)督小組和工作小組如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德群
成員:張卓、王英、馬靜、王子龍、張偉
調劑監(jiān)督小組
組長:焦宏圖
成員:左云飛、任盈盈、袁穎
專家復試小組學院組織各相關專業(yè)組成,包括5名教師組成,其中至少3名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教師,并設1名秘書。
2)實施
復試采用綜合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技能、專業(yè)基礎知識、專業(yè)技能與科研潛質等方面的情況。其中,外語技能包括閱讀、翻譯、口語等部分,滿分50分;專業(yè)水平滿分100分;發(fā)現(xiàn)及分析問題分析,滿分50分;創(chuàng)新能力滿分50分;綜合素質滿分50分;總分滿分300分。
復試報到時間:2017年3月17下午12:30~13:50
資格審核:報到時提交:① 準考證;② 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生證,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③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報到時按照學校要求繳納復試費80元。(請自備零錢)。
報到地點:會計專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考生:經管樓715
其他專業(yè)考生:經管樓704
具體復試時間:2017年3月17下午2:00。
請參加復試的同學在2017年3月17下午1:50在各自報到教室等候。2:00復試正式開始。
地點:經濟系: 703,705
工商系: 713,711
管理系: 702,706
3.面試程序
學科組成立面試小組并進行編號,每個面試小組設組長1人、組員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面試小組成員分組在面試現(xiàn)場決定,成員名單對外嚴格保密,所有面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禁止攜帶手機,不能中途離場,不得做與面試無關的事,禁止吸煙,并統(tǒng)一佩戴面試工作證和復試工作證。學院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
各面試小組要統(tǒng)一成績評定標準,每個面試小組成員按標準對每位考生進行獨立打分,不得相互討論,并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調劑生復試評分表》。
考生面試成績的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員打分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各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調劑生復試成績表》由所有面試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向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面試情況。
學院組織人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匯總和登分,成績匯總和登分時應不少于3人同時在場,包括監(jiān)督小組成員在場。
面試基本流程如下:
(a)面試考生現(xiàn)場確定自己所在的面試小組及面試順序。
(b)面試考生在候考區(qū)等待,將手機關閉、上交。
(c)面試考生在導引員的引領下,到指定小組面試。
(d)考生面試結束后直接離開復試現(xiàn)場。
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4.錄取辦法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復試成績未達到60分不予錄取。
學院將錄取指標分配到各學科,按照初試成績(百分化后)和復試成績(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給出錄取成績,按相應學科的錄取指標,根據考生的錄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忌浫〕煽兿嗤瑫r,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初試成績不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為準),將取消錄取資格。
五、學院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學院615
復試聯(lián)系人:周老師: 025-84892974
李老師: 025-84892752
投訴電話: 許老師: 025-84892702
六、本細則未涉及部分,由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1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