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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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專業(yè)學位類)》相關標準,綜合本校各學科專業(yè)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等因素,學校確定了《北京建筑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相關要求》,現(xiàn)分學院公布如下:
北京建筑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相關要求(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
學院、招生專業(yè)、類別/領域 (以代碼為序) | 學科門類 專業(yè)學位 類別 | 生源類別 | 進入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 其他說明 | ||||
總分 | 政治 | 英語 | 業(yè)務課一 | 業(yè)務課二 | ||||
002 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 | 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分數(shù)線一致 | |||||||
081401 巖土工程 | 工學 | 一志愿考生 | 289 | 35 | 35 | 53 | 53 | 各專業(yè)均接收部分調劑考生,學院將根據(jù)申請調劑考生報考學校及專業(yè)、畢業(yè)學校及專業(yè)、初試成績以及考生本科期間個人表現(xiàn)等情況綜合考量,擇優(yōu)確定復試名單。 |
081402 結構工程 | 工學 | 一志愿考生 | 289 | 35 | 35 | 53 | 53 | |
081406 橋梁與隧道工程 | 工學 | 一志愿考生 | 295 | 35 | 35 | 53 | 53 | |
082301 道路與鐵道工程 | 工學 | 一志愿考生 | 290 | 35 | 35 | 53 | 53 | |
082303 交通運輸規(guī)劃與管理 | 工學 | 一志愿考生 | 285 | 35 | 35 | 53 | 53 | |
0813J1建筑遺產保護 | 工學 | 一志愿考生 | 290 | 35 | 35 | 53 | 53 | |
085213 建筑與土木工程 (專業(yè)學位) | 工程碩士 | 一志愿考生 | 結構工程289 | 35 | 35 | 53 | 53 | |
13結構工程 | 土木工程建造與管理300 | |||||||
15土木工程建造與管理 | ||||||||
一志愿考生14 | 315 | 35 | 35 | 53 | 53 | |||
巖土與地下工程 | ||||||||
一志愿考生 | 295 | 35 | 35 | 53 | 53 | |||
16橋梁與隧道工程 | ||||||||
一志愿考生 | 285 | 35 | 35 | 53 | 53 | |||
17道路與交通工程 | ||||||||
一志愿考生 | 305 | 35 | 35 | 53 | 53 | |||
18建筑材料 | ||||||||
一志愿考生 | 310 | 35 | 35 | 53 | 53 | |||
19國際工程 |
其他要求:
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本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yè)。
6.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進入復試考生須準備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準考證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證件原件(供查驗使用)和復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學歷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原件(供查驗使用)及復印件1份。
3.考生填寫完整的《政治審查表》(從本校研究生院首頁招生專欄自行下載、填寫)。
4.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證件近照1張(體檢表備用)。
5.考生將以上材料在復試時交送復試所在學院。
調劑復試程序及辦法
1.本校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使用方法見系統(tǒng)幫助文件)及時公布生源缺額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tǒng)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2.本校通過調劑系統(tǒng)接收調劑申請,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發(fā)出復試通知等。接收調劑生源額滿為止。
3.考生如實填寫、提交調劑信息后,請及時登錄調劑系統(tǒng)查收本?;貜偷南嚓P信息并進行確認回復;對未及時回復本校信息的考生,本校將取消其參加復試或錄取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4.各學院負責審核考生申請材料,對擬復試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5.各學院組織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復試及體檢。
復試費繳納標準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08〕1974號)文件規(guī)定: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收費編碼:173056003)標準為人民幣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