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山東省公務員領取《面試通知單》需要提供哪些現(xiàn)場資格審查材料?
答:面試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在職人員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報考“面向殘疾人”職位的,還應提交戶口簿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